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個人資料處理宣導

校內各單位為利學生辦理各項申請作業、圖書借閱及行政程序處理等,

在符合教育行政目的的情形下,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

取得並永久保管使用學生之個人資料,包含:姓名、學號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地址等。

 

 

瀏覽數: